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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12
媒體報導

【藝人閃兵】過36歲躲一劫?熟男藝人逃兵成焦點 律師曝:沒那麼容易

感謝三立新聞的採訪,有關近期討論度極高的「逃兵爭議」,我從法律實務角度,整理出幾個大家最常問的問題。

新聞連結: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656044

一、什麼時候才會被算是「役男」? 根據《兵役法》第3條的規定,只要在某一年滿18歲的男性,會在隔年1月1日正式成為「役男」,直到滿36歲當年度的12月31日才會「退役」。
簡單來說,今年滿18歲,明年元旦起就是役男;今年滿36歲,過了年底後就不再屬於役男的範圍。

二、如果逃兵,要負什麼法律責任? (一) 會不會坐牢? 依《妨害兵役治罪條例》第3條,如果偽造病歷逃兵,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但實務上,多數逃兵案件會因為事證明確,幾乎都會認罪,被判「緩刑」或「易科罰金」機率高,因此通常不會真的入監服刑。

(二) 還要「補服」兵役嗎? 若逃兵者尚未滿36歲,即使被判刑,仍需履行兵役義務。
若已經滿36歲以上,則處罰結束後,案件就告一段落,不再需要服役。因此,37歲陳大天、38歲陳零九、39歲威廉接受刑事處罰後,也不用補服兵役了。

三、逃兵可以「拖到過期」嗎? 根據《刑法》第80條,逃兵的追訴期是20年,但這個20年是從你役男身分終止日起算,也就是你滿36歲的年底。簡單來說,逃兵者即使未被發現,只要在56歲之前都還有可能被起訴!

四、結語 兵役是法律義務也是全民責任,逃避兵役不僅有法律風險,更可能毀掉個人名譽,尤其演藝人員的生涯可能都會蒙上陰影,到時候得不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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